| “魘昧之術(shù),不一其道,或投美餌,紿之食之,則人迷罔,相從而去,俗名曰‘打絮巴’,江南謂之‘扯絮’。小兒無知,輒受其害。又有變?nèi)藶樾笳,名曰‘造畜’。此術(shù)江北猶少,河以南輒有之。” 民間曾有一種名為“魘昧術(shù)”的巫術(shù),民間俗稱“打絮巴”。 施術(shù)者將藥物放在食物里面,騙人服下,中術(shù)者便立時失去心智,變成奴隸傀儡,供人驅(qū)使。 舊時傳說,常有人用此邪術(shù)販賣人口,術(shù)士們對這些喪失自主意識的人隨意差遣,奴役,直至他們累死為止。 然而,更為神乎其神的是,這種“打絮巴”的妖術(shù),逐漸又發(fā)展出一種更具迷信色彩的高級魘昧術(shù)——造畜之術(shù)。 “十惡不赦” 古時有十大不能赦免的重罪喚之“十惡不赦”,分別是謀反,謀大逆,謀叛,惡逆,不道,大不敬,不孝,不睦,不義,內(nèi)亂。 其中不道之罪,謂之“殺一家非死罪三人,支解,造畜、蠱毒、厭魅”。 這里的造畜,便是前文中的“造畜之術(shù)”。 唐代規(guī)定,造畜者,處以絞刑,同居家口雖不知情,以及里正、坊正、村正知而不糾者,皆流三千里。若遇大赦,造畜者、同居家人及教令者仍流三千里。 “造畜之術(shù)” “造畜之術(shù)”的傳說盛行于清朝民間,大多在長江以南地區(qū)。 蒲松齡的《聊齋志異》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: 在江蘇揚州的一家客棧。 一日,有一個客人牽著五頭毛驢前來投店,臨時有事,臨走前叮囑“千萬別給我的驢子喂水”。 那五頭驢子被綁在店外,陽光暴曬,店家于心不忍,就將他們牽到了馬棚里,馬棚里有一水槽,驢見了水,跑過去喝,剛喝完,就往地上一滾,變成了五個婦女。 店家見了大驚,忙問怎么回事,那五個女子卻舌頭僵硬,說不出話。 沒過一會,驢主人又牽了五頭羊回來,他見到自己五頭驢不見了,表情很緊張,忙問店主。 店主也不回答,只是一個勁地拉他進屋喝酒,喝到一半就對驢主人說“您在這等下,我去給您牽驢”。 說完走出院子,故技重施,給五頭羊喂了些水,那羊喝了水,同樣就地一滾,變成了五個小孩。 店主將這事稟告了官府,官府派人抓住了驢主人,以“造畜”之罪亂棍打死了。 “采生折割” 天下霸唱的《牧野詭事》里寫了一個“黑狗告官”的故事。 其中的黑狗能吐人言,自稱是被拐騙的孩童。 那狗主人從人販子手里買來這小孩,將一頭剛死的黑狗狗皮剝下,趁熱裹在孩子身上,此時狗血滾燙,很快就與孩子的皮膚粘連一起。 久而久之,狗皮就與人身相連,乍看之下,那孩子便就成了狗的樣子。 “造畜之術(shù)”隨著時代的演變,逐漸成了近代職業(yè)乞丐的“采生折割”之法。 作為乞討中最歹毒兇惡的一種,老乞丐們從別地偷來幼童,人為地制造一些殘廢或者“怪物”,以此來博取別人同情獲得收益。 清代吳熾昌的《客窗閑話》中記載: 乾隆十年三月,拐帶婁縣(上海松江)九歲女童,剪掉腳趾,傷口刺入鐵針,泡進沸石灰水里,至其殘疾; 五月十三,拐帶蔣姓小兒,煅鐵針插進足踝,斷其腳筋,與先前的女童一起弄瞎眼睛,賣給乞丐。 玄乎其玄的江湖秘術(shù),大多是因民間百姓處于對其恐懼而臆想出的傳說。而那些極惡之人,憑借著這些包含濃烈迷信色彩的傳說,愈加肆無忌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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